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医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中医院(景山康复院区),温州市雪山路 338 号,位于温州景山公园内。本项目高压氧舱位置处在温州市中医院景山康复院区内,高压氧舱北侧为 4 号楼,南侧为 2 号楼;拟建一栋高压氧舱建筑,内配置一台三舱七门式能一次容纳治疗36人(32+4)的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总建筑面积约为845㎡,本项目新建高压氧舱建筑占地面积约 452.5㎡。主要包括建筑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等安装工程及室外绿化整体改造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估算8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5万元。本次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16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施工期间的服务等设计相关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或③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4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0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在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绿森数字产业园508室(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0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508室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中医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六虹桥蛟尾路9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577-56671531 |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508室 联系人:欧茂川、陆超鹏 电 话:0577-88897750、15057760757、157278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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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5667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