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院办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0/10/23 13:42:40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全体职工、病员提供卫生、绿色、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和氛围,维护和确保职工病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或超过保质期等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二、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四、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五、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耳环等。
六、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或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七、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患有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种疾病,不能在食堂工作。
八、保证食堂营养膳食操作规范化,主要蔬菜为无公害的绿色食品。
九、不使用政府规定淘汰的餐盒等违禁用品,实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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