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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3/18 16:43:27
院级重点学科申报制度
一、申报的必备条件:
1、具有较好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基础,学科在院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业务水平在院内属中等偏上水平。
2、科室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
3、科室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和一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4、拥有一支结构梯队合理、整体素质较好的学术队伍。
5、要有培养相应技术人才的带教条件,具备举办省、市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的能力。
6、近三年在国家级医学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建设周期为三年。
2、由申报科室填写《温州市中医院院级重点学科申报表》,上报医院科教科;
3、申请的项目由医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合格后报院委会批准确定。
4、立项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有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基础;
(2)学科主攻(发展)方向与建设目标;
(3)总体计划、分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是否明确,可操作性和可考核的程度;
(4)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梯队情况;
(5)经费概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评审通过后,按照重点学科社保表发展规划及重点学科科研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下拨建设经费,促进科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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