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卫生局、温州医学院、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温州市永乐科技奖励医疗救助基金会医药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凡是温州市的医药工作者,在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所取得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的科技成果,并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有地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省以上主管厅局的正式鉴定证书,或获有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课题,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本奖励设四个等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各等级所具备的条件:特等奖,国际领先水平,已在国内外推广应用;一等奖,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国内已推广应用;二等奖,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省内已推广应用;三等奖,省先进水平,已在本地区推广应用。对申报时已注明愿意降级评选的,可参加下一等级的评选,对未评上的不再作降级评选。
二、材料要求
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一式2份;本科研成果摘要,一式20份;成套材料(包括技术工作总结、评审证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及阐明本成果科技水平的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将申报书和科研成果摘要的电子版发送到chenqice@163.com 。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永乐科技奖励医疗救助基金会医药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医学院医院管理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联系人:陈奇策,联系电话:88828110,逾期不再受理。根据评选细则,项目评选需缴纳评审费,收费标准:申报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100元;申报一经受理,评审费概不退还。
四、《温州市永乐医药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医药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请从温州医学院医院管理处网站(http://www.eyc.ac.cn/ygc/)下载。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