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了解医院最新资讯

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十一问

作者: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3/12/31 8:51:24

一、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时间?

答:2013年12月31日,当晚22:00启动系统切换。

二、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医院?

答: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同步启动。温州康宁医院同步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民营医院自愿参与。

三、为什么要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答: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公立医院的收费结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

四、什么是“药品零差率”?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答: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我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确定,医院药品采取“原价进、原价出”。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医生不以开药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逐步做到按需用药,对症下药,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项:一是建立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二是继续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大力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助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取消药品加成、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通过采取“一减二调一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同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监管评价机制等改革。

六、什么是“一减二调一补”

答: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减二调一补”工作措施是指:减少药品费用,实行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为主的诊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原则上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对医院的财政补助。

七、调整后,市级各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标准是多少?

答:诊查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费):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次,急诊、留观诊查费调整为15/次,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15元/次、正高20元/次、市级名中医30元/次、省级名中医40元/次、国家级名中医70元/次。方便门诊按普通门诊诊查费执行。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元/日。儿童(14岁以下)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在以上相应诊查费基础上增收2元/次。

八、调整后,挂号费预收制度有无变化?

答: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对原挂号费预收制度进行调整,把原“预收门诊挂号费10元”调整为“预收门诊诊查费20元,就诊后多退少补”。

九、调整后的医保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答: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对按规定调整后的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

十、为什么公立医院改革要调整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答:我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是2005年版的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虽然经过多次新增、修订、调整和规范,但仍存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破除“以药补医”,引导医生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抗生素的使用;二是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十一、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群众是否得到实惠?

答: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统筹兼顾”,在实行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的同时,适当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这个适当提高,是建立在物价、财政、卫生等多部门共同调研、反复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提高的总差价不超过药品零差率产生的差价。根据测算,对药物依赖性较强的门诊病人医药费用有一个较明显的下降;对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劳务要求较高、药物依赖性不强的住院手术病人,医药费用可能有所增加。为减轻部分特殊病种患者负担,对血透、腹透等个别项目不进行调整,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版权所有:温州市中医院 Copyright (C) 2005-2012 www.wzsz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WWS标2011022800010号 浙ICP备15041147号-1 浙ICP备15041147号-2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