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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请审批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6/27 14:37:06

温州市卫计委:

  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温车改[2018]1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医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已公示。现将方案报上,请予审批。

 

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

2018年6月21日

 

 

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   

  根据《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机构、人员、车辆、司勤人员等基本情况。温州市中医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现系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拥有六虹桥、景山、水心、大士门、怡福共五个院区,并全面托管泰顺县中医院。医院现有职工1600余人,人员编制数1286人,在编人数1165人;现有公务车辆9辆,主要用于后勤保障使用及院区间病人、职工的转运(其中1辆救护车是2018年购买,未到货);现有司勤人员6名,其中1名为正式在册人员,5名为单位自聘人员。

  二、人员参改情况。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2〕77号)精神,党政机关特定级别以下干部均不配备相对固定工作用车,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执行,因此市属事业单位参改人员范围参照省实施意见原则上界定为“市属事业单位厅级领导人员”,根据该项标准,本单位没有符合该级别的参改人员。

  三、车辆保留和取消情况。拟保留6辆公务车辆,取消3辆公务车辆。拟保留的车辆中,有3辆为业务用车(其中班车2辆、商务车1辆),班车主要用于病人、职工在院区间免费接送,商务车用于:1、承接市政府“双下沉、两提升”工作任务,每天运送10人次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下基层医疗单位坐诊及业务指导用车;2、医院院区间定期送专家急症、手术等病人会诊和巡查业务指导等用车;3、财务科每周2-3次由安保人员护送到银行更换零币用车;4、医院机要文件传递和报送;5、承接全市脑卒中救治中心等工作任务,对出现危重病情予以统筹会诊救治用车。另外3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1辆救护车是2018年购买,未到货),主要用于应急病人转运。根据市卫计委工作要求,院公务车辆均已进行统一标识喷涂,除两辆救护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其他车辆均已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执行安装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有关规定,并全天候待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和停放有关规定,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停放。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在册正式司勤人员1人,原岗位留用;单位自聘5人,单位内部消化。

  五、节支率测算。

  (一)我院涉改车辆9辆(其中1辆救护车是2018年购买,未到货,2017年中没有费用产生),涉改司勤人员6人,2017年公车更新购置费16.61万元(不包括特种设备车辆),公车运行费28.3万元,未涉及车改补贴,司勤人员支出共45.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7万元,合计支出总额91.87万元。

  (二)车辆改革后,我院保留车辆6辆(其中有1辆救护车是2018年购买,未到货,2017年中没有费用产生),保留司勤人员6人,公车更新购置费8.29万元(不包括特种设备车辆),公车运行费21.23万元(根据17年数据,3.54万元/每车每年计算),未涉及车改补贴,司勤人员支出共45.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97万元(取消的车辆按4.3万元/年,加上其他交通费用3.07万元),合计支出总额91.38万元,节约资金0.49万元,节支率1%。

  六、管理措施。(见附件7)

  七、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一)成立医院车改工作小组:我院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了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王庆来院长任组长,黄爱林副书记任副组长,秦雷霆、徐林丽、陈敏、吴春春同志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秦雷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素素、陈迷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医院车改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6月21日报送医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2、2018年6月下旬对取消车辆的违章、保险、年检、随车工具、证件等相关事宜进行处理,为车辆封存验收和报废车辆处置做好准备。

  3、2018年6月27日前根据市车改办反馈修改实施方案,于6月27日完成备案。

  4、在市车改备案后,立即停驶取消车辆,待车改办通知后,于6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将取消车辆开往指定地点经核车后就地封存,由市车改办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评估后按批拍卖。

  5、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相关收尾工作,对保留的公务用车按规定安装GPS及定点喷涂公车标识,对取消车辆的加油卡注销并将余额上缴财政。

  (三)车改工作具体负责人:王庆来(联系电话:13605778929);经办人:秦雷霆(联系电话:13587476814)。

 

附件:1、《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公车改革基本信息表》

2、《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厅级领导人员信息表》

3、《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保留车辆信息表》

4、《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取消车辆信息表》

5、《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司勤人员安置信息表》

6、《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节支率测算表》

7、《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气功疗养院)保留车辆及公务交通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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