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7年度温州市中医药课题立项和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通知》(温卫医[2005]40)和《温州市科技计划成果验收实施细则》(温卫医[2005]64号)要求,我委将开展2017年度温州市中医药课题立项和验收评审工作,希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提交材料:
(一)立项申请所需材料:
1、《温州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2、《温州市医药卫生科研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二)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1、《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一份;
2、《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主要完成人员先后顺序与合同书一致)一式三份;
3、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4、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一份);
6、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一式一份);
7、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一式一份);
8、本课题结题论文(复印件,一式一份)。
《温州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申请书》和《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在我委网站-动态新闻-处室之窗-中医处栏目下载。验收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其中《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不需装订)。
二、材料上报时间: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材料送交温州市中医药学会(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管理中心十八号楼602室),逾期提交的将延至下一年度评审期。
三、评审费:申报立项评审每项交200元、验收评审每项交500元,统一交纳到温州市中医药学会账户,开户银行:温州工行胜利分理处,帐号:1203215209049904862。
四、2017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课题验收评审工作仅举办一期,请各单位做好安排。
联系人:陈克平;联系电话88580209。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