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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医院水心院区超市租赁经营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总务科 发布时间:2016/4/21 16:3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医院委托,就水心院区超市租赁经营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WZHX2016-04-050

二. 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最低承包预算

备注

1

水心院区超市租赁经营

1.0

16万元人民币(1年)

承包期:1+1+1年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谢绝联合体

四.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酒店对面)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 09:3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医院六虹桥院区(六虹桥焦尾路9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七. 磋商时间:2016年5月5日 09:30(北京时间)

八. 磋商地点:中医院六虹桥院区(六虹桥焦尾路9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九.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5000.0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9066

传真:0577-88899629

地点: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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