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医院委托,就水心院区超市租赁经营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WZHX2016-04-050
二. 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低承包预算 | 备注 |
1 | 水心院区超市租赁经营 | 1.0 | 间 | 16万元人民币(1年) | 承包期:1+1+1年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谢绝联合体
四.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酒店对面)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 09:3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医院六虹桥院区(六虹桥焦尾路9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七. 磋商时间:2016年5月5日 09:30(北京时间)
八. 磋商地点:中医院六虹桥院区(六虹桥焦尾路9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九.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5000.0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9066
传真:0577-88899629
地点: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