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通知》(温卫医[2005]40)和《温州市科技计划成果验收实施细则》(温卫医[2005]64号)要求,市卫计委将开展2016年度局级课题立项和验收评审工作(西医类),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提交材料:
(一)立项申请所需材料:
1、《温州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课题查新咨询报告书》(复印件),以市中心医院图书馆为查新咨询定点单位(查新时间为3个月以内)。
(二)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1、《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申请书》;
2、《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主要完成人员先后顺序与合同书一致);
3、项目研究报告;
4、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5、项目经费决算表;
6、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
7、合同书(复印件);
8、本课题结题论文(复印件)。
《温州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申请书》和《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处室之窗-医政处栏目下载;申报资料中《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一式3份,其它材料均为1份。验收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证书》不需装订)。
二、材料上报时间:于2016年3月24日前将材料送交科教科(六虹桥门诊624),逾期提交的将延至下一年度评审期。
三、评审费:课题立项200元/项,课题验收500元/项。
四、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级课题验收评审工作举办此一期,请做好安排。